至於我和我家 我們必定侍奉耶和華
會寫BLOG,是希望記下神在我的家庭、及約明的恩典給後代看,好讓我的家及子孫一生侍奉耶和華。詩78:4「我們不將這些事向他們的子孫隱瞞,要將耶和華的美德和他的能力,並他奇妙的作為,述說給後代聽。」
Tuesday, 29 December 2009
傳福音真好 ^^
今天請 vincent 吃飯,為要慶祝他當上族長!吃飯的期間我們聊了很多,真是為他感到開心!
結帳的時候,我要去付錢,老闆看了看我,問我認不認識他。說真的,我忘了,我跟他說不好意思。原來他去過教會,認識我,就說要請我們吃飯 ^^
vincent 做了一個結語:傳福音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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