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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3 October 2011

路得記 - 傑出

路4:11-15 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他同房。耶和華使他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牧師禱告會的時候,分享了這段經文,讓我最感動的,是眾人對路得的評價: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基督徒的生命,就該是有這樣的評價,讓人看到不同、讓人羨慕,並且有影響力。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

我的岳母會認為有這女婿好嗎?
我的老闆會認為有這員工好嗎?
我的朋友會認為有這朋友好嗎?
我的兒子會認為有這爸爸好嗎?
我的妻子會認為有這丈夫好嗎?

路得之所有被羨慕,是因為她的付出及影響力。我也渴望能成為這樣的人。

Sharon 與 Paul 這次去 brisbane 短宣,讓我最感動的,是他們回來的分享。他們都說,看到別人怎麼盡心的服事,看到自己的不足。說真的,他們都做的很多,可是他們的眼光,是看到別人的付出。感謝神,他們成為我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