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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19 May 2010

出埃及記:記念 by 剛靖

這次基甸話剛靖做分享,講到一個我很喜歡、也一直在做的事:讓後代記念。

出13:8-10 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這是因耶和華在我出埃及的時候為我所行的事。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記念,使耶和華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曾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所以你每年要按著日期守這例。

我寫這個 blog 就是為了如此,將來有一天,我的孩子長大了,他們可以看到神怎麼在約明做大事!


牧師之後分享了一個很重要的使命。讓我想起林肯的蓋茲堡講說一樣,是一個改變我很大的分享。牧師說他來是為了要影響墨爾本,可以看的出來他真的是認真的要完成他的使命。

牧師的熱誠激動了我,我回家後一直在想,牧師已經找到對他而言,值得為之生、為之死的事了。我就想到了這個經節:

太16:24-26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我們無時無刻都在用生命換一些東西…用一小時的時間上課換學問、用一小時的時間工作換金、用一小時的時間打電動換快樂…

到底我在換什麼呢?有什麼事是值得我付上我全部時間的代價的呢?

昨天的基甸後,我不斷在想,一天一天在過,時間過的好快。轉間又到了年中,2010年過了一半,我到底用我的時間換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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