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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4 March 2009

"絕對要" 的schuman

最近發生兩件事讓我對schuman 刮目相看。

第一件提她申請了會計師的課程,而那個課程卻是要星期二晚上上課的。她跑去跟學校說,她不可以去上課。

課程有改到星期二下午,她就去跟老闆講星期二要早下班去上課。

在所有的交涉當中,她從來沒有把 "不來基甸" 當作其中一個選項。這讓我很感動。

人的選擇反應人的價值觀。schuman 的選擇反映了神在她的生命有多重要。很多人口頭上說以神為重,但做出的選擇卻又是另外一回事。

第二件事是昨天她的領詩。其實昨天並不是她領詩,但她卻誤認為是她。schuman 七點就要上班,而且下班很晚。她竟然花五十元坐計程車來,因為她要趕上領詩。

從她的選擇跟付代價,就可以明白什麼在她心中是最重要的。

感謝神,在她生命中學到很多。

牧師說過,有想要、一定要、絕對要。

schuman 不是想要而以,她是付上代價 "絕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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