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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15 July 2009

試婚與離婚

今天在網上看到的新聞。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

假設你去買衣服,當然要試穿過。不穿過就買下來,將來丟到的機會比較大。
假設你去買車子,當然要試開過。不開過就買下來,將來討厭的機會比較大。

那依照這個思維,當然要試婚過,將來離婚率才會低嘛…

你不試試看,怎麼知道合不合適。你不知道合不合適,將來離婚機會就大。
所以試婚是降低離婚率的方法。

聽起來很合理,但為什麼美國的研究結果卻跟邏輯相反呢?

答案是 "有條件的愛"。

你要買下這輛車子,一定要有好的條件。價格、顏色、型號、牌子…
這些條件要好,你才會長長久久的喜歡這台車。

婚姻剛好相反,婚姻成功的基本在於 "無條件的愛"。
試婚主要試什麼?試條件。

如果試過後你夠溫柔,我就娶你。
如果試過後你夠體貼,我就娶你。
如果試過後你合我意,我就娶你。
如果試過後你合格了,我就娶你。
如果試過後你很可愛,我就娶你。

很多人覺得這樣的試很對,但卻不知道…

有一天他或她會不溫柔
有一天他或她會不體貼
有一天他或她會不合我意
有一天他或她會不合格
有一天他或她會不可愛

那一天我們就會說:當初娶你的時候,是因為你 pass 了試婚中我開的條件,現在你的條件沒了,所以我們沒有維持婚姻的必要。

就像公司跟員工說,當初你試用期表現很好,現在你不好了,當然就要把你開除。

難怪試婚的婚姻離婚率比較高,因為是條件式的愛。
可不可愛都要愛(無條件的愛)是婚姻成功的基礎。

無條件的愛怎麼培養?
對我而言是當族長。

當族長這幾年真的是培養 "可不可愛都要愛" 的品格。

現在我跟高風的婚姻越來越棒,我剛結婚的時候不敢相信有一天我們會這麼幸福。
因為我們都在教會裡培養 "可不可愛都要愛" 的品格。

感謝神,讓我能夠在教會裡當族長服事他。

美國研究:婚前同居 婚後離婚機率高
更新日期:2009/07/15 09:20 蔡筱穎

(法新社華盛頓14日電) 根據今天刊登在「家庭心理學期刊」(Journal of Family Psychology)的研究,婚前同居的夫妻離婚機率高於訂婚或結婚後才住在一起的夫妻。

這項丹佛大學(University of Denver)研究人員進行的研究發現,婚前同居的夫妻對婚姻的滿意度較低。

身兼高級研究員的本研究共同作者羅德斯(GalenaRhoades)表示:「我們認為,部分沒有對婚姻做出清楚承諾就住在一起的情侶,最後結婚的部分原因可能是既然已經同居就結婚。」

另一位研究員史坦利(Scott Stanley)表示:「看來在共同生活之前,討論承諾以及同居對兩人未來關係有何意義,是明智的,尤其相較於約會,同居之後可能較難分手。」

根據這份研究,超過70%的美國夫妻婚前就住在一起。

研究內容指出,然而科學家發現證據可以證明,訂婚前同居,即使是與未來的配偶同居,與婚姻品質較低與離婚機率較高,三者呈現相關。

另一項刊登在「家庭問題期刊」(Journal ofFamily Issues)的研究,科學家研究情侶選擇一起生活的理由。

最普遍的答案是,因為他們想有更多在一起的時間,其次是方便,再來就是測試兩人的關係。

之前的研究顯示,情侶選擇婚前同居是因為想測試彼此的關係。

羅德斯說:「用同居來測試關係,結果證明,與兩人關係問題多多有關。」(譯者:中央社蔡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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