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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4 March 2010

大兒子或長子

昨天是我三十歲的生日 ^^ 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思考、思考我的服事、思考我的人生。才發現我是大兒子,卻不是長子。

路15:11-32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這是一個很有名的聖經故事,而裡面的大兒子,辛苦的工作,可是因著不明白三件事而導致他的不平跟嫉妒:

1 常與父同在

大兒子常與父同在,卻不明白常與父同在的真正意義。同在是一種親密、同在是一種認可,可是大兒子卻不把能夠與父同在當成最喜悅的事,反而把有沒有得到牛羊為最大的喜悅。

2 父一切所有的都是大兒子的

當父親說他一切所有的,都是大兒子的時候,意思是大兒子想要羊就可以拿,因為都是大兒子的。可是大兒子卻覺得,給了小兒子自己就少了。

3 理當歡喜快樂

看到有人回轉被神祝福,應該更歡喜快樂才是,而不是比較嫉妒。

昨天一直在想,我有很多大兒子的服事。沒有把能跟神同在當成最大的喜悅,反倒是看到底神有沒有祝福。而當神給別人祝福的時候,卻又覺得自己做那麼多好不公平。失去了看到人信主的喜樂,反到在比較。

想要成為真正的長子,而不是大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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