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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8 June 2009

原來我值得

星期六當我穿著我十五年前買的外套,加上那頂大家都覺得俗氣的帽子跟高風去看電影時,她看完後就下定決定要改變我成為帥哥。

當然我認為沒有必要…帥有什麼用,還不是被卒吃掉…

走到賣衣服的地方,她選三件衣服給我,我當然不要,好貴好貴的衣服。

她說,如果我願意穿好看的衣服,她願意答應我要好好運動、早早休息、吃的健康…

我問她為什麼要買這麼貴的衣服給我,她只是回答我:「因為你值得。」

整個 weekend 心裡都暖暖的、很窩心。

原來我值得有人花那麼多錢在我身上。
原來我值得有人那麼愛我。
原來我值得…

謝謝我親愛的太太


星期天穿著高風幫我配的衣服,早上她還幫我修了頭髮,帥帥的到教會。

很多人誇高風買的好,很多人都說我年輕好幾歲。

我媽說她把我生的那麼帥,以前是我自己害慘自己。

我妹說我二十年來沒有那麼好看過。

謝謝大家的誇獎,雖然我本身不是那麼帥,也不是那麼在意自己是不是帥哥…

但我最感動的,是我覺的自己好幸福…

有一個接納我的教會
有一個相信我的媽媽
有一個支持我的妹妹
有一個疼愛我的妻子
我最棒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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