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小小的事,讓我好欣賞一個我不認識的陌生人。
當我在照這張照片的時候,我想要把 "墨爾本約明基督教會" 招牌照進來。
這時候,有兩個陌生的女生在我旁邊講話:
A女:這家賣什麼?
B女:約明基督教會,是教會擺的攤位耶。
A女:不要在教會的攤位買東西。
B女:為什麼?
A女:我有一個同事,一直邀我去教會,一直跟我講耶穌,煩都煩死了。
我聽到這邊,往回看,看到那兩個女生邊聊邊往前走…
突然間,我好佩服那個同事,我可以想像那個同事跟這個女生傳福音,每次被拒絕每次還去傳的樣子。
雖然我不認識你,但我很欣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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