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This Blog

Wednesday 21 January 2009

Because I am a Christian(好文轉載)

昨天讀到 sean 寫的見證 Because I am a Christian,心裡非常的感動。

看完了sean 的見證,就想起馬太5:14-16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跟高風討論了一下,在她工作的銀行,這個teller 很有可能會被開除。但sean 救了她…

聖經上說,我們的光是不能隱藏的。當有基督徒的生命時,別人一定看的到。

sean 的誠實讓我想到我自己…我夠見證嗎?當上司看到我的工作時,他會不會覺得基督徒工作的態度不一樣?

更激勵我要在工作上做見證!要讓別人看到,基督徒跟別人不同。

有時候我覺得很羞愧,我在工作上並沒有很好的見證,跟大家差不多。要在人前做光!

==================================
Sean 的見證:

自從決定要在這裡開創我的人生後
我就開始省吃儉用
把ㄧ個月的budget在食衣住行育樂上控制在$550以內
最近我更把生活費跟將來的投資分存在兩個銀行內
以便財務的管理

而為了省轉帳的手續費
也避免網路轉帳等待的憂煩
所以我就都從Q銀行領出來到在存到W銀行
雖然很麻煩
但是反正回家順路也沒差

但今天我有事
所以到銀行快關門時才去做這個手續
當時存了$5000澳幣進去

就在存錢的過程中接了通很重要的電話
所以沒有注意看receipt等到離開分行時
才注意到receipt的金額是$10000澳幣
我馬上用上網查balance
果然那個teller真的是幫我存了$10000澳幣進去

我立即著急的跑回銀行
當時銀行已經在關門了
只能拜託security讓我進去要
向teller說她搞錯了
當然 重新處理的過程中
她一直跟道歉與道謝

當時我只跟她說了一句 :
You must make a mistake, but you are lucky today because I am a Christian.

一切結束後
就在回家的過程中
我就在想
我最近正急的需要錢不是嗎
若是以前的我
會作這種事情嗎
我剛剛幹嘛那麼著急跑回去銀行呢
應該先裝傻等到被捉到在說阿
若是沒被捉到
還賺了5000澳幣呢

但是箴言 第20章:第28節有說 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所以我相信
不是我的錢
神不會給我的
需要錢
就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挣
不是靠著投機取巧的方式詐取金錢財物
而且我覺得那時當我說"because I am a Christian"那句話時那種感覺真的很棒
還有股莫名的興奮
我想這應該比那$5000澳幣還值得吧

No comments: